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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车祸!“是谁开的车”竟有两种说法丨检察官说法


略有慌张的王某乙

车是我开的,不小心撞到对方了。

对,是我老婆开的车。

满身酒气的王某甲

目击现场的被害人

主驾驶座上下来的是个男的!


2022年1月1日晚,乐清盐盘某村道路上的一起车祸现场,两方人员向交警描述着截然不同的事实。现场群众和被害人的证言能够互相印证,不难看出,这可能是一起车祸“顶包”案。


被带回公安机关调查的王某甲和王某乙,在随后的询问中也承认了自己是在撒谎。


案件回顾


当晚,36岁的王某甲在亲戚家中饮用两、三杯红酒后,想要驾车回家,但在倒车的过程中撞到了一辆二轮电瓶车和一辆停着的三轮电瓶车。王某甲下车查看发现没人受伤,感觉事故不严重,但喝了酒的自己可能会有麻烦,于是立即拨打电话让妻子王某乙赶来现场:“我出事故了,交警还没来,你快过来!”


王某乙很快来到了现场。王某甲对王某乙吩咐道:“我喝了酒,等下交警过来你就说这车是你开的。”听了王某甲的计划,王某乙虽然嘴上埋怨,但还是按照王某甲的计划坐在了主驾驶座上,并在民警赶到后询问时说是自己开的车。经检测,王某乙的体内的酒精含量为0mg/100ml,王某甲体内的酒精含量高达197mg/100ml。


然而,就在王某甲以为自己的计划万无一失的时候,现场的群众和被害人却戳穿了他的骗局:“我的电瓶车被撞后,就去找撞车的司机,看到主驾驶坐着的是一个男子,我还能闻到男子嘴里有酒气,但很快这个司机的妻子赶过来,坐上了主驾驶座上。”


最终被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的王某甲主动承认车是自己开的,“因为现场没人受伤觉得不严重,就抱着侥幸心理让老婆来顶替,现在酒醒了,知道不能这么做。”王某乙也坦白了自己是被王某甲叫过来“顶包”的。


2022年3月29日,由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甲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经法院判决,王某甲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王某乙作为王某甲的妻子,一开始在案发现场为醉驾的丈夫“顶包”,隐瞒其为驾驶人的真相,属于包庇行为。但因其仅在初期做了虚假陈述,在后续调查中立即坦诚了真相,没有继续包庇王某甲,故对案件的侦查和处理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不构成包庇罪,但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故乐清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对王某乙的包庇行为作出相应处罚。随后,王某乙因包庇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罚款两百元。

包庇罪

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Law

检察官说法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无数惨痛的案例都在警示我们,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害人害己,既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又危害了自身的行车安全,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王某甲的行为提醒我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律一定要时刻牢记,决不能心存侥幸心理最终因小失大。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在此提醒您,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试图帮助犯罪人逃脱刑事处罚或者干扰司法机关侦查方向的均可能构成刑法上的包庇罪。而为酒驾者顶包的行为非但不能帮助酒驾者免除牢狱之灾,反而可能助长酒驾人员的侥幸心理,更可能使顶包者本人身陷囹圄,助人不成反害己。


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们都能安全驾驶,平安回家。

来源丨金海光  文丨叶丽丽 郑佩娜  编辑丨郑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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